贷款委托书

时间:2023-01-25 11:54:26
实用的贷款委托书5篇

实用的贷款委托书5篇

被委托人如果没有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,被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。在当今社会生活中,委托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,还是对委托书一筹莫展吗?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贷款委托书5篇,欢迎阅读,希望大家能够喜欢。

贷款委托书 篇1

委托人:***,男,****年**月**日出生,公民身份号码: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***,女,****年**月**日出生,公民身份号码: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受托人:***,女,****年**月**日出生,公民身份号码: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***,男,****年**月**日出生,公民身份号码: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我们系夫妻或财产共有人,现委托***、***(两个代理人中任意一个人代理人均可单独办理),以我们的名义代为办理位于重庆市*************房屋(***房地证****字第*****号)的如下事宜:

一、 办理向银行归还上述房屋贷款的手续及领取上述房屋的《房地产权证》等与房屋相关的资料;

二、 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;

三、 代为领取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后的上述房屋的《房地产权证》等与房屋相关的资料;

四、代为重新申请办理银行抵押贷款手续,签署相 ……此处隐藏1228个字……保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合法、合规,并对第一条“基本内容”的真实性负责。

(二)全面执行了贷款尽职调查、全面风险审查、集体审批审议制度,贷款操作程序符合《 银行贷款业务操作规程》。

(三)所经办贷款全面落实贷款发放要求和相关限制性条款。

(四)履行经办贷款的贷后管理责任,一是定期前往借款人及保证人经营处所,对借款人生产经营、保证人保证能力和抵质押物价值变动等进行及时了解、掌握;二是对借款人、保证人、担保物在贷款期间发生的、与信用风险有关重大事件,及时进行预警并书面上报合行总部或支行。

(五)不以“化整为零”方式向客户发放贷款,以逃避 银行总部及支行大额贷款审批报备制度。

第三条 责任承担

(一)贷款经办网点行长或分理处负责人为本笔贷款第一责任人。

(二)本笔贷款发放过程中,行长(分理处负责人)及综合管理部经理(客户经理)对本笔贷款因管理滞后、有重大过失、重大决策失误或违规行为的,对本笔贷款承担清收、赔偿责任。

(三)在本笔贷款未收回前,行长及综合管理部经理对本笔贷款负终身责任,不因工作调动、交流等原因免责。

(四)对于违反该责任书第二条“承诺事项”及其他信贷管理规定的,按《 银行责任追究办法》执行。

第四条 责任书管理

本责任书一式两份,效力相同,一份上报银行各支行存档,一份由贷款经办网点视同重要信贷档案资料归档管理,本笔贷款本息全部收清后终止。

贷款经办网点(公章): 行长或网点负责人(签字):

综合管理部经理或客户经理( 签 字):

  年 月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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